合肥三中2019年春季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、建檔立卡等免學費資助發(fā)放實施辦法
發(fā)布時間:2019-05-21 08:37 信息來源: 閱讀次數(shù): 次
根據(jù)合教秘〔2019〕129號文件《關于做好 2019 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、建檔立卡等免學費資助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和相關文件精神,為做好我校2019年春季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等免學費資助發(fā)放工作,現(xiàn)將具體發(fā)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資助名額與標準
1、資助名額
按照“學年評定、學期發(fā)放、新增學生、重新評定”的原則,2019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、建檔立卡等免學費資助人數(shù)及金額應參照2018年秋季學期的數(shù)字進行分配,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享受國家助學金、免學費的學生,評定標準仍按《關于做好2018年秋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等免學費資助工作的通知》(合教秘〔2018〕545號)文件執(zhí)行。
2、資助標準
普通高中助學金分為三檔,第一檔每生每學年 3000 元,第二檔每生每學年 2000 元,每三檔為每生每學年 1000 元。第一檔資助對象原則上為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、低保家庭(含特困人員)學生、孤兒或殘疾學生、烈士子女或優(yōu)撫家庭子女。第二檔和第三檔資助對象為除第一檔對象外的其他困難學生。
建檔立卡等免學雜費標準為省級示范高中 850 元/學期。
二、相關要求
1、將本校在籍在校學生信息在《建檔立卡學生資助管理系統(tǒng)》中進行比對,確定本校建檔立卡家庭學生。如非《建檔立卡學生資助系統(tǒng)》中,如能提供扶貧部門開具的相應證明,亦同等享受資助。
凡是為建檔立卡家庭學生、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、農村低保家庭學生、農村特困救助供養(yǎng)學生等四類學生的學費直接免除學費、不得先收后退。
2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委托中國工商銀行統(tǒng)一辦理普通高中資助卡進行發(fā)放,資金通過普通高中資助專用卡直達學生賬戶。如有遺失或變更,應及時進行補辦和修改,確保資金及時發(fā)放到受助學生卡上。
合肥市第三中學
二○一九年四月